关于开展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全面系统总结我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执行情况,是做好“十五五”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内容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全面回顾总结“十四五”期间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,形成“十四五”时期的工作总结评估报告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学校总体规划总结主要依照《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分工方案》组织开展(分工方案见附件1),各专项规划、各学院规划同步自行开展总结工作。

2.直接承担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须对照分工依次客观总结评估“十四五”时期各主要指标、重点任务、重大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,对未完成的指标、任务及工程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说明,最终形成总结工作报告。

3.总结工作报告要求内容全面、条理清晰、重点突出、言简意赅。要着重以数据反映发展成效,通过详实准确的数据与“十四五”初期的发展对比,与同类院校或同一区域院校的相同领域、相同学科对比,充分体现成绩,认真总结经验,全面查找差距。(总结报告参考体例见附件2)

4.学校总体规划各牵头(负责)单位要加强与参与部门、学院(部)的工作协调,各相关部门、学院(部)要积极支持配合高质量协同完成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总结评估。各牵头(负责)单位要严把总结评估材料的质量关,认真做好基础数据和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、梳理分析工作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直接承担学校总体规划指标任务的各学院(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 27日前将总结工作报告的书面稿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与word电子版,同步发送至邮箱fzhgh@126.com。凡是涉及两校区的工作,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统筹。

联系人:朱峰  0537-4455687,尹利  0537-4455699。


 附件1:《曲阜师范大学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目标任务分工方案.docx

 附件2:“十四五”时期工作总结评估报告(参考体例).docx


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

2025年 10 月 27日


发布:曲阜师范大学新闻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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